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和《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文件要求,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完成了2024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现将2025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7名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854-54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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