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绿化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节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为把学院校园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绿化美观的工作和学习园地,以学院办学理念为宗旨,以服务师生为目的,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校园范围内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外来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校园绿化管理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让“保护绿化,美化校园”成为全院师生员工的共识,形成良好的风气,自觉爱护校园内的“一草一木”。
第三条 校园绿化管理部门设置专业养护人员对校园绿化范围内的花、草、树木进行日常管理和培植,负有校园绿化养护的责任。
第四条 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毁坏校园内的绿化设施和绿化内的花、草、树木。
第五条 严禁偷移或摘取花、草、树木,及攀爬果树(含大树)。
第六条 严禁在绿化地内任意开挖、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抛弃杂物。
第七条 严禁在绿化内草坪上踢足球(除足球场外)、打羽毛球、遛狗和逗留。
第八条 严禁在绿化地面停放车辆等。
第九条 严禁在树、建筑物、雕塑品和其它附属设施上拉绳晾晒
衣服和被褥等物品。
第十条 严禁向绿化内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及乱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一条 凡有违反校园绿化管理规定者,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恢复或清扫外,并报有关部门处理相应的处罚。如有不听劝阻、刁难、辱骂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报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节 绿化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学院规划为美化校园提供方案并承担全院绿化管理工作。
第二条 严格执行学院绿化管理制度。
第三条 熟悉绿化工作的要求,每日对全院绿化进行巡查,分析解决问题,安排绿化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协助领导编制校园绿化美化规划和分期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负责组织实施花草树木的繁殖、选种、嫁接与培管。
第六条 加强师生员工爱护花草树木、环境的宣传教育,并拟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 加强绿化日常管理与维护,认真做好花草树木的防病防虫和抗旱抗涝保湿保温工作。
第八条 做好绿化工程的预算结算工作,加强成本核算和财务分析。
第九条 负责绿化各类材料、资料的整理、收集、建档工作,不断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条 按上级领导要求,做好重大活动的摆花任务、卫生突击任务。
第十一条 每天按时清理垃圾,确保不过时存放。
第十二条 加强绿化施工的管理,责任到人,岗位到人,按时完成学院交办的绿化任务。
第十三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 学院垃圾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院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院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院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院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学院安排指定运送到指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总务处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院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院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后勤处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