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学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师生权益与学院信息资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校园稳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因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包括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及其他相关事件。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院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级落实应急处置任务。
(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建立高效应急响应机制,依托专业技术力量,确保事件及时、科学处置。
(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日常监测与隐患排查,完善预防措施,提升主动防御能力。
(四)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落实部门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领导小组
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及跨部门联动机制。
(三)对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处置作出决策,调配应急资源。
第五条 办公室
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办公室(设在现代信息技术中心)职责:
(一)作为应急指挥办事机构,负责事件统筹协调、信息汇总与上报。
(二)组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库和应急技术支撑队伍,负责日常管理。
(三)组织开展预警监测、应急演练及培训宣传工作。
第六条 其他部门职责
(一)各系(部、中心)、处: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网络安全管理,配合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事件信息。
(二)纪检监察室:对信息公开、应急处置过程进行监督,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三)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协助落实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考核。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 预警分级
预警等级 |
颜色 |
对应事件级别 |
特别重大 |
红色 |
可能造成全校网络瘫痪、大量敏感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 |
重大 |
橙色 |
部分关键业务系统中断,影响教学、管理正常运行 |
较大 |
黄色 |
局部网络故障或小规模信息安全事件,影响范围较小 |
一般 |
蓝色 |
轻微安全威胁,未对业务系统造成实质影响 |
第八条 预警监测
(一)监测体系:利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IDS)、日志审计系统等技术手段,对网络流量、系统日志、用户行为进行实时监测。
(二)信息收集:整合内部监测数据与第三方安全机构威胁情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三)关键时点监测:在重大考试、招生录取、节假日等敏感时期,加强对核心系统的监控,加密监测频次。
第九条 预警研判与发布
(一)研判机制: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事件风险等级与影响范围。
(二)发布流程:
1.蓝色/黄色预警:由办公室审核后,通过校内OA系统、公告栏发布。
2.橙色/红色预警:经领导小组批准,同步报送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网安部门,并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通知师生。
第十条 预警响应
(一)红色预警响应
1.领导小组:启动最高级别响应,召开紧急会议,制定专项处置方案,协调校内外资源。
2.办公室: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实时跟踪事件进展,组织技术队伍开展应急处置。
3.应急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准备硬件设备、安全工具,随时投入战斗。
(二)橙色预警响应
1.办公室:牵头组织处置,联系外部技术专家提供支持,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
2.相关部门:关闭非必要网络服务,备份关键数据,加强用户访问控制。
(三)黄色/蓝色预警响应
1.责任部门:开展隐患排查,修复漏洞,加强日常监测,防止事件升级。
2.办公室:跟踪监测态势,提供技术指导。
(四)预警解除
由原发布部门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宣布解除预警并通知相关单位。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 事件报告
(一)发现与报告: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应立即向现代信息技术中心报告,并尽可能提供事件详情(如时间、现象、影响范围等)。
(二)分级上报:初判为重大及以上事件,须在30分钟内口头报告领导小组,1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较大及以下事件,须在2小时内报告办公室。
第十二条 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
1.成立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统筹指挥处置工作,成员包括现代信息技术中心、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
2.处置措施:
(1)立即切断受攻击系统网络连接,防止事件扩散。
(2)启用容灾备份系统,优先恢复教学管理、学生信息等核心业务。
(3)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收集攻击日志、流量数据等证据。
(二)Ⅱ级响应(重大事件)
1.指挥机构:由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协调相关部门处置。
2.处置措施:
(1)隔离受影响区域,开展病毒清除、漏洞修复工作。
(2)对受损数据进行恢复,评估事件对教学、科研的影响。
(三)Ⅲ级/Ⅳ级响应(较大/一般事件)
1.责任部门:自行组织处置,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进展。
2.处置措施:
(1)排查故障原因,修复系统异常,记录处置过程。
(2)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估,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 应急结束
(一)Ⅰ级/Ⅱ级响应结束:由办公室提出建议,经领导小组批准后,通报全校及上级部门。
(二)Ⅲ级响应结束:由责任部门申请,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解除。
(三)Ⅳ级响应结束:由责任部门自行决定,报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调查与评估
第十四条 事件调查
(一)特别重大事件:由领导小组会同省教育厅、公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经过及责任。
(二)重大及以下事件:由办公室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总结评估
(一)应急响应结束后30日内,责任部门需提交事件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概况、处置过程、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
(二)领导小组每年对全校网络安全应急工作进行年度评估,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第六章 预防与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 日常管理
(一)安全检查:每学期开展一次全院网络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服务器、数据库、终端设备的安全漏洞。
(二)数据备份:每周对教学管理系统、财务系统等关键数据进行异地备份,确保数据可恢复。
(三)制度建设:完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办法》等制度,明确操作规范。
第十七条 演练与培训
(一)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模拟病毒攻击、数据泄漏等场景,检验部门协同能力。
(二)培训宣传:
1.每学年开展 2 次师生网络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密码安全、钓鱼邮件识别等。
2.通过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师生防范意识。
第十八条 技术与队伍保障
(一)技术投入:每年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更新网络安全设备(如下一代防火墙、Web应用防火墙等)、购买安全服务。
(二)队伍建设:
1.组建专职网络安全技术队伍,至少配备 3 名专业人员。
2.与校外安全机构建立合作机制,聘请专家作为技术顾问,提供应急支援。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预案由现代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每两年修订一次,遇重大政策调整或实际需求变化时及时更新。
第二十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