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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录播教室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7 作者: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规范学院录播教室管理延长录播教室及录播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寿命合理高效利用录播教室资源,保障录播系统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更好地服务广大教职工生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办法

第二条  录播教室是学校进行精品课程录制、课程资源建设会议直播、视频录制场所,由现代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统一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中的录播教室是指学院配备专业录播、直播设备的教室,包括学术交流中心、博文楼一楼录播教室、至善楼录播教室等有录制和直播功能的场所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现代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录播教室借用的统筹安排及调度,学院教职工可申请录播教室用于精品课程、示范课程和各类参赛课程的录制,以及其他需在录播教室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五条  现代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录播教室内设备、软件、管理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以及教室申请使用教师在使用录播教室过程中的技术协助保障工作。

第六条  后勤处负责录播教室的强电安全,在录播教室发生停电或电路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检修;在教室使用前后安排教学楼内后勤人员对教室进行保洁,清理滞留物品。

第三章  教师使用要求

第七条  录播教室的使用采取预约申请制,教师可通过OA内会议室申请流程提前现代信息技术中心提出使用申请,经录播教室管理人员确认流程,申请成功后方可使用OA具体预约申请流程为:菜单—行政办公—会议管理—会议室申请。

第八条  录播教室主要用于会议直播或录制课程等场景,根据使用需求,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技术人员现场协助的,请提前1~2天向现代信息技术中心进行预约说明,突发情况除外。

第九条  初次使用录播教室的老师,需至少在开课(录课)前一天与现代信息技术中心联系,在录播教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下,熟悉和掌握录播教室设备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十条  录制当天,使用人应提前15分钟进入录播教室,打开设备进行测试做好录制准备,如出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录播教室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制时,录播室内所有人员须将手机静音与录制课程无关的人员,未经录制人员同意,严禁逗留在录播室外候场人员,须保持安静,禁止喧哗严禁无关人员在录制进行时,进入录制现场。

第十二条  使用录播教室的老师在录制结束后,检查确认录制视频正常后,正确关闭教学多媒体设备录播设备及其他电器设备,并将物品归位,清洁讲桌、黑板垃圾随身带走。待一切检查妥当方可离开。

第十三条  因存储空间有限,录播教室内录播机所录制的视频资源只能保留2~3个月,请使用人在录制结束后及时拷贝,逾期将不予保留使用人保存在计算机上的教学课件、教学资料或重要信息请自行处理,妥善保存,避免造成损失

第十四条  录播教室申请使用人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教室设备不得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系统软件;非教室管理人员或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打开机箱、拔插板卡及接插件、移动设备位置,不得改变设备的连接线路

第十五条  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录播教室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录播教室进行迷信、反动等信息传播。

第四章  学生使用要求

第十七条  学生进入录播教室须衣着整洁,听从教师安排入座,自觉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专心听讲。

第十八条  为保证录制效果,学生注意下事项:

上课过程中保持室内安静和良好的教学秩序

靠近窗户的学生严禁触碰窗帘打开窗户;

老师没有让回答问题时,学生不能随意站立或举手回答问题时应当保持身体直立

第十九条  学生要爱护录播教室设施,不得在教室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按动各种开关,禁止学生在主控台上操作,如有设备损坏将追究使用教师和当事学生的责任。

第五章  管理人员职责

第二十条  录播教室财产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以及使用状况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并定期维护、清理、报损。

第二十一条  录播教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录播教室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录播教室借用审批、设备和系统维护及计算机常用软件的安装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录播教室管理人员须及时处理设备使用和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保障课堂教学直播、录制正常进行

第二十三条  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报学领导处理,不可隐瞒。

第二十四条  为确保生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在雷雨期间,应禁止使用录播教室,管理人员务必关闭一切设备的电源,拔掉电源插座。

第二十五条  录播教室未借出期间,钥匙由管理人员保管,不得随意把钥匙借给他人或随意配钥匙。

第六章  安全卫生行为守则

第二十六条  进入录播教室的学生和老师,应遵守录播教室的管理规定,讲究文明礼貌,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第二十七条  使用录播教室的师生必须爱护录播设备及教室内的相关设施,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进入教室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自觉维护室内卫生

二十八  录播教室使用期间要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录播教室,注意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

第二十九条  使用期间,使用人持有录播室钥匙,必须钥匙切实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放或借给无关人员使用完毕后,应立即交还给管理人员;如发现丢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三十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在教使用期间,使用人承担教学设备的保管、监管责任。因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场地设施和器材设备损的,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根据受损程度要求责任人给予相应经济赔偿。

第七章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现代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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