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机构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 首 页 > 部门机构 > 党委组织部 > 法律法规 >正文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28 作者: 浏览次数: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

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了解掌握我院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实现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二条 学院党委成立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组,组长由分管学院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任,副组长由学院组织部部长兼任,成员主要由党委办公室、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室的部门负责人及各党总支(支部)书记、专职组织员组成。

第三条 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向学院党委汇报督导检查工作情况;

2.梳理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及时总结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形成工作案例;

4.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跟踪,切实推进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整改,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等。

第三章 督导检查对象

第四条 督导检查对象为学院各党总支、党支部。

第四章 督导检查内容

第五条 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主要分为常规内容和专项内容。

1.常规督导检查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等上级有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决定、决策部署、指示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党建阵地建设情况;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情况;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其他涉及党建工作的事项等。

2.专项督导检查主要包括: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上级安排的其他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学院党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第五章 督导检查机制

第六条 全面自查。党支部每季度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开展一次自查,并填写《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资料审核表》。党总支要对下设党支部开展检查并填写《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资料审核表》。

第七条 交叉检查。党委直属机关党支部及系(部)党总支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交叉检查,并填写《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资料审核表》。

第八条 党委机构复核。党委机构对各党支部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并填写《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资料审核表》。

第九条 走访调研督导。学院党委副书记每季度至少到1-2个基层党组织走访调研督导,了解学院基层党组织实际工作情况。

第六章 督导检查要求

第十条 要通过督导检查分析查找基层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着力查找基层党组织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会议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效率和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要坚持督导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教风学风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等工作协调推进,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整体发力。

第十一条 要坚持问题导向,以督查促整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限期完成。党委相关机构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直至整改到位;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按期完成整改的基层党组织,由院党委约谈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相关督导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范畴,并作为党内评优选先、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参考。

第十二条 推广先进。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和好经验,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推广宣传,强化榜样先进的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氛围,助力党建工作的全面提升。

第十三条 党委加强对督导检查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听取督导检查工作汇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第十四条 督导组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有关纪律规定,客观反映党建工作实际。

十五 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相关党建任务,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工作,全力配合学院党委,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学院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总访问量:

|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