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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师德师风监督举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9 作者: 浏览次数:

一、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按照规定受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

二、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三、举报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师德失范行为的具体事实以及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并对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四、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54-5412996

2.邮件举报:gzhlzzrs@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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