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二、绿化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为把学院校园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绿化美观的工作和学习园地,以学院办学理念为宗旨,以服务师生为目的,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校园范围内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外来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校园绿化管理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让“保护绿化,美化校园”成为全院师生员工的共识,形成良好的风气,自觉爱护校园内的“一草一木”。
第三条 校园绿化管理部门设置专业养护人员对校园绿化范围内的花、草、树木进行日常管理和培植,负有校园绿化养护的责任。
第四条 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毁坏校园内的绿化设施和绿化内的花、草、树木。
第五条 严禁偷移或摘取花、草、树木,及攀爬果树(含大树)。
第六条 严禁在绿化地内任意开挖、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抛弃杂物。
第七条 严禁在绿化内草坪上踢足球(除足球场外)、打羽毛球、遛狗和逗留。
第八条 严禁在绿化地面停放车辆等。
第九条 严禁在树、建筑物、雕塑品和其它附属设施上拉绳晾晒衣服和被褥等物品。
第十条 严禁向绿化内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及乱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一条 凡有违反校园绿化管理规定者,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恢复或清扫外,并报有关部门处理相应的处罚。对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予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如有不听劝阻、刁难、辱骂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报司法部门处理。
绿化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学院规划为美化校园提供方案并承担全院绿化管理工作。
第二条 严格执行学院绿化管理制度。
第三条 熟悉绿化工作的要求,每日对全院绿化进行巡查,分析解决问题,安排绿化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协助领导编制校园绿化美化规划和分期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负责组织实施花草树木的繁殖、选种、嫁接与培管。
第六条 加强师生员工爱护花草树木、环境的宣传教育,并拟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 加强绿化日常管理与维护,认真作好花草树木的防病防虫和抗旱抗涝保湿保温工作。
第八条 做好绿化工程的预算结算工作,加强成本核算和财务分析。
第九条 负责绿化各类材料、资料的整理、收集、建档工作,不断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条 按上级领导要求,做好重大活动的摆花任务、卫生突击任务。
第十一条 加强绿化施工的管理,责任到人,岗位到人,按时完成学院交办的绿化任务。
第十二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