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计划于2026年4月开展“家政服务员(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及等级
家政服务员(二级)
二、认定考试安排
(一)认定时间
2026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认定方式
理论:机考
实操:机考
综合评审:审阅论文、论文现场答辩
(三)认定地点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部(贵定县盘江镇原盘江中学)
(四)交通安排
考评机构免费接送,接送地点:贵阳市南明区蟠桃宫农贸市场旁
三、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业、专业及相关专业见下。
1.本专业: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
2.相关专业:学前教育、护理、康复保健、健康服务与管理、幼儿教育、助产、营养与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临床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
3.相关职业: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保健按摩师、营养配餐员、医疗护理员。
四、综合评审(论文)评审要求
(一)论文撰写要求
1.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围绕家政服务相关主题展开。同时结合考生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或有关我国、我省家政行业发展等方面自行拟定。
2.考生提交的论文需符合家政服务员(二级)论文模板(考生报名成功后,会收到本机构发的论文撰写模板)。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字数计算包含从摘要至参考文献的所有正文内容,不含附录等)。
3.论文查重:登录中国知网官网、维普、万方系统(任选一个)进行查重检测。论文查重率不超过30%(含30%),查重报告中需体现论文字数。
(二)评审流程
1.考生于考前两周提交论文及查重报告,材料不全或造假者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2.综合评审采取现场论文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20分钟,包含论文汇报与问题回答环节。
五、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提交至邮箱2405839097@qq.com。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7日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一寸白底数码彩照电子版,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在200kb以下(否则无法导入系统);
(2)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扫描件1份;
(3)《附件1: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签字、盖手印PDF格式扫描件1份,签字的地方必须为手写,其他信息可打印;
(4)具备申报条件的支撑材料PDF格式扫描件1份;
(四)报名联系人
金老师 QQ:249311471
吕老师 QQ:1473071409
六、缴费方式
材料审核合格后提供学院收费二维码。收费标准:772元/人。根据贵州省人社厅《关于核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172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
(二)提交虚假信息、虚假材料者,如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撤回证书并删除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官网上的信息,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八、监督举报电话:0851-86830235
特此公告!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