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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教学发展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5 作者: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实施《贵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以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和培育工匠精神。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学院、专业布局,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总体目标

围绕学院建设有特色、高水平、高质量卫生健康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2021-2022年,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院级骨干特色专业(群)、精品开放课程、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引导学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撑重点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引领学院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助推我省经济社会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

1.申报条件

1)申报高水平高职学校须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达到一定办学规模,至少二届(含二届)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

2)已获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和专业群建设单位不再参与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项目申报。

3)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违规办学行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且在以下9项标志性成果中至少具备5项(9选5)。

①近三年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或在省级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高职)项目评审中获得3个及以上优秀项目;

②近三年教师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信息化教学大赛)奖项,或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拥有省级教学团队(验收通过评为优秀);

③近三年学生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奖项或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至少5个(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④作为国家级或省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牵头单位(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并完成考证、27个产业链专业建设牵头单位);或被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实习管理、文化建设等50强(仅认可由教育部职成司或职教所组织评定的项目);或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⑤近三年主持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通过验收或参与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并主持一门课及以上;

⑥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办学,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招收学历教育留学生;

⑦学校承办过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信息化教学大赛);

⑧积极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实行校政企三方协同育人,开展全免费精准脱贫订单班成效显著、或作为省教育厅同意(或备案)成立的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并实质性开展工作;

⑨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三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2.建设目标

依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文件精神,在全省遴选15所左右的高等职业院校建成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创新服务平台、双师队伍、校企合作、服务发展、学校治理、信息化、国际化等方面达到领先水平,提炼形成一批有效支撑贵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措施、标准,为贵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贵州职业教育成为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3.建设内容

通过开展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贵州特色、引领改革、支撑发展的高水平高职学校。持续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区域或行业重点产业,依托优势特色专业,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促进专业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以“四有”标准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双师队伍;与行业领先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度合作,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培养适应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贵州产业走向全国产业中高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加快智慧校园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改进教学、优化管理、提升绩效;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国家战略,提升我省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支撑省重点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高水平高职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贵州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特色骨干专业(群)建设

1.申报条件

至少有二届毕业生(含当年);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高,连续三年招生报到率不低于80%,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不低于90%;承担院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之一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制度试点、骨干专业建设、开放实训基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已进入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内专业,不再参加此项目申报。

2.建设目标

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以院级特色骨干专业(群)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学院专业布局与结构,整合专业资源、提炼专业特色、凝聚专业力量、提升专业服务行业的能力,形成紧扣行业、凸显特色、错位发展的职业

教育专业(群)建设体系。

3.建设内容

院级特色骨干专业群建设。面向区域或行业重点产业,依托优势特色专业,健全对接产业链、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校企共同研制科学规范、可借鉴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将新技术、新规范等行业先进元素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建设开放共享的专业群课程教学资源和实践教学基地。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探索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深化教材与教法改革,推动课堂革命。促进专业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多方协同的专业群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发挥院级特色骨干专业群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进学院职业教育整体发展。

院级特色骨干专业建设。院级特色骨干专业是指在学院高水平建设的专业,须符合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需要,专业建设目标明确,专业定位把握准确。具有健全的校企合作专业建设机制,引领专业教学改革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应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课程体系,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教学团队,设备先进、功能完备、工位满足要求的实践教学条件,有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能充分发挥特色骨干专业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进学院职业教育整体发展。

(三)院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

1.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须已在学院连续开设3年以上,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已立项的国家级、省级精品开放课程不再申报。

2.建设目标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促进课程教学内容与我省行业需求紧密结合,注重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建设一批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吸收先进教学经验、整合优秀教改成果、具有工学结合的鲜明特色、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精品开放课程,丰富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促进学院课程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3.建设内容

更新教学理念,强化立德树人、课程思政,突出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职教特点,紧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制定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目标,优化课程内容,规范教学过程。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群)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要求,选取教学内容,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对接职业标准。加强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积极邀请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参与课程建设;注重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目标的达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

(四)黔匠工坊建设

1.申报条件

1)黔匠工坊联合申报企业应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经发改部门批准的)、国有高科技企业、战略型新兴企业、特色文化企业。项目实行双负责制,负责人为校内专业(群)带头人和企业行业技能大师。企业应能够为工坊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设施设备、人员支持等必要工作条件,校企共同制定工坊工作方案、技术技能拔尖人才培养方案。

2)黔匠工坊要在大师工作室、协同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运行机制,能以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孵化等项目带动人才培养。

3)企业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条件。

①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创新协作精神;

②从事本行业工作8年以上,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a.在某一专业(职业、领域)技艺精湛、技能高超、贡献突出,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

b.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获得省级技术革新能手或省部级技术能手;

c.曾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等;

d.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有较大贡献。

4)学校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条件。

①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创新协作精神;

②是相关领域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a.指导学生在行业领域相关比赛中获国家级奖项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奖项一等奖;

b.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获得省级技术革新能手或省部级技术能手;

c.曾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等。

5)黔匠工坊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企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科技开发能力,能够代表本行业企业实质参与并有效指导工坊具体工作。

2.建设目标

以黔匠工坊建设为抓手,以高科技企业、战略型新兴企业和特色文化企业为主要依托,打造一批支撑我省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由行业企业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领衔,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攻关、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工匠精神传承的平台。推进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师资整体素质。

3.主要内容

依托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技能大师,充分发挥黔匠工坊在名师带徒、技术攻关、技艺交流、技能研发、服务社会和工匠精神传承等方面的功能,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打造在省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技艺大师和创新团队,为全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五)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1.申报条件

申报基地应服务于学院的重点建设专业(群),至少与一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经发改部门批准的)、大中型知名企业或行业领先企业开展稳定的合作(2年以上),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实质推进协同育人,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基地的设施良好、功能完善、利用率高、社会服务能力强,在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能够满足实践教学、技术技能培训、科研转化等需要,具备举办技能大赛能力,能够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资源共享程度高,辐射引领力强。

2.建设目标

支持学院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建成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充分发挥基地在科学管理、教学改革、机制创新及生产性实训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性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

3.建设内容

院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要依托院级特色骨干专业(群),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深化“引企入教”改革,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院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推进产教协同育人,企业深度参与学院教学改革,以多种方式参与学院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组织企业、学院、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使实训基地成为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技术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窗口。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成为创新创业基地、成果孵化基地和技术研发基地。对养老服务等社会服务产业紧缺领域实训基地适当倾斜。

(六)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

1.建设目标

培育和建设一批有特色、成规模的职业教育集团。坚持共建共享、内涵发展,集聚集团内各类资源,鼓励集团内校企间、院校间、企业间、区域间合作共赢,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完善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

2.主要内容

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要强化集团中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协同配合,建立共同决策的组织结构和决策模式。有效整合集团内的职业教育资源,促进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区域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参与和主体作用,实现供需对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互利共赢,集团合作发展取得重要成效。集团实行校企合作育人,教学内容及时反映产业发展需求、区域特点和时代特色,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过程,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教学改革取得重要成果,并有重要示范作用。职教集团内企业有义务接收集团内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教师企业实践。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为区域经济提供强力人才支撑,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践中重视创新模式和机制,特色显著,具有可借鉴、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全国或省域内、行业内产生重要影响。优先支持一批紧密对接我省重大产业发展的大型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跨区域实体化运作的职业教育集团。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实施

2021-2022年,学院将组织各系、部、中心开展项目申报,获批的建设项目将推荐申报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兴黔富民行动计划的相关项目,稳步推进项目实施。按要求向学院教务处报送建设方案、建设任务书。

(二)项目管理

学院要加强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结果的管理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按计划推进建设进度,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三)项目考核

根据项目类别进行分类评选、考核、验收。项目建设期满后,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并公布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院工作重点集中到人才培养和内涵建设上来。学院要全面规划,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统筹协调相关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二)确保经费到位

学院要安排相应的项目建设经费,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查落实

学院将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系、部、中心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落实相关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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