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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管理及使用规定(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1 作者: 浏览次数:

   为营造良好的教室环境,提供良好的教学场所,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减少教学损耗,降低管理成本,特制订本规定。

一、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教务处是学院教室管理职能部门,参与学院公共教学楼和公共教室的整体布局、规划。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全院公共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的内部设备招标、采购和安装。

4、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公共教室的财产安全,消防安全及维护教学秩序等工作。

5、保证学院公共教室的使用合理,严格借用教室审批、巡视制度。

6、对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进行操作培训。

7、做好对公共教室的巡视、检査工作。对公共教室的桌、椅、门、窗、水、电进行定期维修维护,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8、加强教室资源信息化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教室使用原则

1、全院各类教室仅供院内单位和师生使用,原则上不出租和外借。

2、凡需临时借用教室进行教学或其他活动的,必须按程序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3、公共多媒体教室不得用于私自于播放专场影视节目。

三、教室借用审批

1.各系部、学生在教学计划外临时借用教室,须向教务处教室管理科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复后由教室管理人员安排教室使用。

2、邀请院外专家来院演讲、报告等,先提出申请,经党委宣传部同意后提前两天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四、教室使用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

1、教室是教学活动主要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准在走廊和教室内吵闹和大声喧哗。

2、为避免蚊蝇、蟑螂等虫害滋生,禁止携带食物进入教学楼及在教室进食。每日课后,由各班劳动委员组织打扫教室卫生。

3、保持走廊、教室墙壁的清洁,墙面无脚印、墨迹、污物等,角落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不得在教室课桌、椅、黑板和墙上乱涂乱画及张贴,卫生工具摆放到位、整齐、数量恰当。不准在教室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不准在教学楼内设点售货。学院将在每周组织卫生检査工作组对各班级卫生情况进行检査,对未达到以上标准的班级,将在全进行通报批评。
4、教室内不得有不文明行为,不得反锁教室门进行自习。
5、楼道和教室内禁止吸烟。
6、各班教室钥匙由该班辅导员、班长、学习委员共同管理。寒暑假期间教室钥匙要交还后勤处教室管理人员处。
7、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遇风雨时要关好门窗。
8、教室内的家具及其他电器设备,仅供该教室使用,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搬出本教室,更不得移作他用。如发现设备故障的要及时上报网络中心处理,保证教室的正常使用
9、如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教室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并上报后勤管理科责令其照价赔偿。广大师生应自觉遵守教室使用规定,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
10、对擅自使用教室的师生,责令其停止使用,对责任人给予全通报批评;不停劝阻,视情节严重,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1、对办理了教室使用手续的,实际用途与申请用途不符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全通报直至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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