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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金海、花溪校区电吹风社会化服务项目院内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1-19 作者: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金海、花溪校区电吹风社会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W-2021-017

二、采购情况:

(一)采购内容:

1、具有过热保护装置,当温度到达限定温度时,过热保护装置会使机器自动停止工作;

2、具有6档(快风、慢风、关闭、热风、暖风、冷风)风速自由调节功能;

3、学生通过手机端APP完成吹风机操作、自动结算账单、提交维修申请;

4、可进行吹风使用时间多段位选择,1、3、5分钟选择;

(二)采购数量

本项目采购数量为207台

(三)最高限价

     \

(四)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为6年

(五)服务需求

1、在服务期内,供应商要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每月必须定期对所有安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并做好维修、检查记录,维修故障的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在24小时内修复完成。否则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相关处罚。

2、在服务期内,供应商负责吹风机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等费用,并按时向学校缴纳吹风机系统产生的电费。

3、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法用工,发生劳动纠纷和意外事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呈交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经营活动中应该恪守的准则,如何做好师生的服务工作和遵纪守法的情况。

5、服务期结束后,如双方不再续约,供应商应在30日内拆除吹风机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并恢复原状,未能按期拆除相关设施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中途停止经营,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中途终止协议或协议结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六)服务地点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盘江镇

(七)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确保此次上报材料符合要求,信息真实无误;

(八)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供应商需从公司介绍、报价、类似业绩、服务承诺等方面作现场陈述准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二)吹风机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三)吹风机厂家具有产品责任保险证书。

(四)吹风机厂家具有三体系证书。

(五)吹风机产品具有检测报告。

(六)应提供三个及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

四、报名咨询

(一)联系方式:詹老师 18932030661

(二)咨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2:00前,9:00-12:00、14:00-16:00,逾期未收到报名表回执则不再受理。

(三)联系地址: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五、磋商时间、地点

(一)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23日10:00(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磋商地点: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金海校区(贵定县盘江镇)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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