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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命题及制卷实施细则

来源:教务 发布时间:2017-08-16 作者: 浏览次数:

一、 命题

(一)命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拟订,命题范围应是全学期的讲授内容,教材、教学计划及要求完全相同的多班开设课程原则上统一命题。

(二)教务处根据课程代码编制每门课程的试题代号。

(三)各系(部)应根据课程特点及教学实际情况确定命题教师,并上报教务处审查备案;根据工作需要,教务处也可以直接指定命题教师。

(四)试题的难度、深度要适当,一般要求三基部分(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占60%,综合应用部分占30-35%,提高或扩展部分占5—10%。

(五)命题教师可以自行命题、也可以从试题(卷)库中抽取试题(或由微机自动生成试题)或借用外校试题。

(六)一般每门课程按120分钟确定题量;个别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适当缩短或延长时间,但最多不超过150分钟。

(七)所有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需按规定的统一样式打印;试题要标明每题的分数、试题页码、试题总页数;凡属分学期开设的课程应注明开设顺序。

(八)试题名称应与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名称相一致,命题教师不得随意用其它名称(如:教材名称等)或简称给试题命名。

(九)每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要拟订同一水平的A、B两套试题(含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要认真填写《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期末考试命题情况审批表》上的相关内容,

(十)各系(部)主任应组织及有关教研室主任对命题教师上交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期末考试命题情况审批表》上认真签署审核意见。

(十一)各系(部)应将本系(部)所有课程的试题题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交教务处。

(十二)教务处选择试题A、B卷中的一套做为考试试题使用,另一套备用。

(十三)教务处、各系(部)、命题教师要做好试题、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的保密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程序。

二、 制卷

(一)考试期间,教务处及各系(部)需成立专门的试题印制工作机构,负责试题的印制工作。

(二)期末考试所有试题及期中考试统考试题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在指定地点印制;期中考试非统考试题由各系(部)负责印制。试题印制时需要有2-3名工作人员在场;所有工作人员应认真填写《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试题印制统计表》上的有关内容,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试题装袋时,应按照该门课程的报考人数、考场人数装袋,每个考场内需准备一份备用试卷一并装入试题袋内。

(四)试题袋正面应注明考试类别、试题代号、试题名称、试题份数、考场等内容。

(五)试题袋内应装入试题封面、试题密封签、考场情况记录单等材料。

(六)印制完成的试题需及时加盖试题密封章,交由保密室保管。

(七)试题印制时产生的版纸、试印试题等材料应在试题印制完毕后统一焚毁,或交由保密室保管。

三、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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