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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阅卷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教务 发布时间:2017-08-16 作者: 浏览次数:

为搞好阅卷工作,根据《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学院统一的安排的正式考试(含学院统考和非统考课程)的阅卷工作。

二、考试结束后应组织教师立即阅卷,阅卷采用集中流水作业的形式。统考课程的阅卷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非统考课程的阅卷工作由课程开设系(部)组织,阅卷结束后两日内将成绩上报教务处。

三、阅卷时应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阅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密组、评卷组、登统录入组及质量检查组。各小组应选拔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

四、阅卷工作各小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保密组

1.负责试卷的保管及保密工作。

2.阅卷前认真核对考试全部科目,打印试卷科目及数量统计表。

3.将试卷划分类别并编制阅卷编号,编号存根要严格保密,违者按相应教学事故处理。

4.严格按规定时间发放和回收试卷,认真清点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二)评卷组

1.各评卷组以课程开设系(部)为单位划分,由系主任全面负责。各系可根据阅卷科目情况,划分小组,并指定小组长负责。

2.各评卷组评阅科目及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部)可根据科目及工作量情况,挑选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同志参加评卷工作,并将评卷人员名单于阅卷前报教务处备案。

3.各评卷组要指定专人按规定时到保密室取送试卷。

4.评卷程序及要求:

(1)按科目分工,每份试卷不少于三人评阅。

(2)学习评分标准(制订评分细则)。

(3)评阅:

A、评卷时一律用红色笔,不打“x’’或‘‘√”,扣分之处用横线划出;

B、评卷人员要工整、清楚地在相应题号得分处填写分数。各题只记得分,不记扣分,如大题下设小题,为计分方便,小题得分可标记在小题题号前并圈标识,试题记分如有错误,改正时有关人员必须在改动处签名。

C、各题评卷人必须在每本试题封面及首份试卷处签全名,以便存档检查。

(4)每本试卷评阅完后要认真合分,合分人要在试题封面及首份试卷总分处签全名。合分时如发现分数在56分-59分的试卷,要折叠标记,合分完毕后由专人复核,复核后分数如有变动,有关人员必须在变动处签名。

(5)全部复核完的试卷交回保密室。

(6)各组长根据阅卷情况,按科目写出试卷分析。

(三)登分统计及成录入组

1.负责试卷成绩的登记和计算机成绩录入。

2.程序及要求:

(1)由专人按时到保密室取送试卷。

(2)认真、清楚、准确地对成绩进行登记和录入。

(3)成绩登记后严禁改动,如确属登记错误需改动时由组长及登分人签名。

(4)登分统计完毕后应立即进行计算机成绩录入,每份成绩登记单必须由2—-3人完成。

(四)质量检查组

对试卷的评阅及成绩的登统录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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