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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来源:教务 发布时间:2017-08-16 作者: 浏览次数:

教材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它直接影响着我院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高职教育模式的落实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为了加强这项工作,动员和支持广大教师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开展研究,编写出体现高职教育特色的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特制定本办法。

教材建设分为选用、自编和出版三个层次。学院成立教材建设委员会,各系(部)应成立教材建设工作小组,系主任亲自挂帅,根据各门课程教材建设现状,选取各专业各门课程教材的建设层次,确定教材建设规划。

一、选用教材

(一)教材管理

1、院教材建设委员会主要负责审定教材建设规划、制定有关政策、审定教材出版选题、评价教材质量等方面的工作。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委员从教授、专家以及有关部处的领导中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教务处教材供应室要服务于学院各教学部门,统筹承办各系、(部)所需教材的预订、采购、提运、分发、核算等工作。既要保证需要,又要避免积压浪费。

3、为作好每年春、秋两季全国统一征订教材的工作,教材供应室要提供全国统一征订教材的订书目录、优秀教材目录等,并逐步建立按专业分类的教材样书书柜(包括音、像教材),供授课教师参阅选订。各系和任课教师也可推荐教材。

4、除了授课用的正式教材外,各专业还可选购一些与专业有关的教学参考书,以系、(部)为单位,建立教学参考书资料室(包括音像教材和电子出版物)。

5、教材供应室按统一征订教材的要求制定《教材预订计划表》。由各专业教师填写、系主任审查签名、加盖系章的《教材预订计划表》即是教材室订购教材的正式依据。

6、对于订购教材的版本和出版单位,教材供应室要进行审查。

(二)教材预订

1、专业课的教材由各专业的教师填报,公共课的教材由公共课教学的授课系(部)填报,选修课的教材由授课教师填写,按所在系(部)填报。

2、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是选用教材的依据。各系部在选择教材时,应尽可能选用符合我院实际教学要求、新技术含量高、注重能力培养、具有高职特色的优秀教材。同时,要注意教材的相对稳定,尽量避免因教材更换频繁而产生的对教师授课质量和教学秩序的影响。禁止包销、推销质量不高的教师参编教材。由国家教育部组织评选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应当优先使用。

3、每门课程的教材需选择两种不同版本的教材,以第一种为主,第二种作为备选,以保证订购。

4、临时需要补购的教材,经系主任审签,提前一个星期交教材供应室购买;或经教材供应室同意,由授课教师自行购买。

5、各系、专业开设相同的课程一般要使用同一种教材,教材供应室要做好协调工作。

6、订购数量按征订教材时在校学生数的需要量,并包括教师用书。

7、教材订购后,如须变更,所需的费用由要求变更的系(部)承担。

8、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习题集、实验指导书等教师用书可随教材同时征订。

(三)教材发放

1、全日制学生以班为单位,持班主任签名,系主任审核的教材领用单领取教材。

2、旁听生、自费生、业余生凭交款单领教材。

3、教师用书要根据教学计划和新学期课程表,填写《教师领用教本登记表》,经系主任、教务科长签字后,以专业为单位领取。时间为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前一周。

4、教师教本只配发当学期所任课程的教材及配套教参,如所任课程非新开课,且教材内容无变化,原则上三年内不再重新发放。

5、教师自编讲义、练习题、实验指导书、复习资料等,经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提前三个月到教务科登记,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入库后。方可发放使用。

(四)帐目管理、

1、学生教材款,只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校统一发放的教材、讲义、作业本等费用,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作其他非教材类支出。

2、教材款采用年度提前预收的方式(新生入学学期除外),由院财务统一收缴、管理。

3、教材供应室由专人负责建立班级帐户,每学期教材发放完毕后,以班为单位办理内部转帐手续,并书面通知各班本学期教材款使用情况。各班主任应建立本班教材款使用明细帐,及时与教材供应室进行帐目核对,帐目核对清楚后,每学期对学生公布一次。学生毕业时,教材款以班为单位一次结清,多退少补。

4、教材供应室要建立教材出入库明细帐,教材出、入库要有严格的手续。每学期教材发放完毕后,要对库存教材进行清点并到财务核对资金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手续完备。学期末前一个月,做出教材库存报表一式两份。

5、购置教材的清单、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教材领取单和有教材领取人签字的原始记录经购置及发放教材人员、处室主管领导签字后,作为教材出入库建帐凭证,教材供应室要妥善保管,以备检查。教材帐目每学期交处室主管领导审核一次。

6、批量订书中的折头作为订购教材的交通、提运、邮寄、劳务等费用及建立教材样书书柜、添置自用设备等开支。

二、自编教材(校内讲义、电子教材、辅助教材)

(一)编写原则

1、应紧密结合学院教学改革、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实际。

2、在制定自编教材规划时,各专业应首先对所开课程的现有教材状况进行认真调查分析。若已有公开出版的优秀教材和统编教材,要积极使用,不可片面强调教材的自编率,避免重复编写;若缺少适用教材,学院鼓励学术造诣深、科研成果显著、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根据需要积极编写教材。

(二)编写重点

1、学院具有优势和特色专业使用的教材。

2、各专业主干专业课和技能训练课的教材。

3、教学改革特色较明显的教材。

4、优先保证声像同步、图文并茂,既有理论、又有实务等特点的专业课教材的编写。

(三)编印程序

1、主编提出申请并填写《校内编印教材、讲义申报表》,经教研室同意,系教材建设小组审查通过后,报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核准。

2、获准编印的校内讲义,主编须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书稿。

3、书稿完成后,院系学术委员会对书稿质量评价合格后,主编应根据院系的评价意见和审稿人的意见对书稿进行修改,并完成定稿。

4、获准编印的校内讲义,一般应在校内试用二年以上,确保讲义的质量。

5、主编须持院系填写的《教材质量评价表》和审稿人的"审稿意见表"连同书稿一起送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交付印刷。

6、为确保课前到书,主编须在教材使用前三个月将定稿交教材建设委员会统一付印。

三、出版教材

凡体现高等职教特点,经二年使用较为成熟、完善的自编教材,可申请研究经费,经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出版。

(一)申请条件

自编讲义,经过二年以上的校内试用,学生反映良好,经系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可申请教材研究经费、编写、出版教材。申请出版教材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被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的重点课程、主干课程建设的教材。

2、列入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的教材。

3、代表学院学科特色,反映先进内容的有关课程的教材。

4、覆盖面宽,使用量大,经教学实践表明具有高水平的全校公共基础课、选修课教材。

5、体现技能训练特色的教材(含实训课、实习课教材)。

6、已被列入有关出版计划,为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充实有关内容后交付使用的教材。

7、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材。

(二)申请办法和出版程序

1、编者申报。有条件编写上述范围内教材的个人和集体均可申请,申请时主编须填写《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出版教材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报教务处。

2、系部审核。系主管教学的主任应组织系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对教材的有关条件进行论证,提出有关意见。

3、教务处审核。审查所报材料,征求有关专家意见,提出初步意见,报院教材建设委员会。

4、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予以审批。为保证重点,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对个别课程的研究经费可直接审批。

(三)申报时间

一般于每年5月15日向教务处申报。特殊情况,可个案处理。

(四)几点规定

1、学院划拨专项教材研究经费用于教师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收集有关资料(查阅、购买、复印、翻拍)和部分差旅费。研究经费的具体数目由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根据教材的具体情况确定,分两次以上拨给。适用该经费编写的教材必须在两年内完成。所收集的图书、资料在教材编写完后,统一交院图书馆、系资料室保管。

2、各单位和个人要本着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把关,精打细算,做到专款专用。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有权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进行中期检查,对未按计划进行者,将采取少拨、停拨经费等措施。

3、教材编写工作进行到中期,编写者须向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提交初稿。

4、使用该经费编写的教材要基本上达到出版水平。

四、教材质量评价

凡我院教师新编的校内讲义、电子教材,均要接受教材质量评价。评价分五种:

(一)院系评价。书稿在付印前,院系学术委员会要对书稿进行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能否付印的依据。

(二)主编自我评价。教材主编使用教材以后,对教材进行一次自我评价。

(三)同行评价。院系组织使用该教材的任课教师对该教材进行评价。

(四)学生评价。院系组织使用该教材的学生对教材进行评价。

(五)专家评价。当教材申请评优时,学校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评价。

以上五种评价均须填写相应的评价表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将评价意见汇总后反馈给教材主编,供其修订时参考。

五、优秀教材评审和奖励

(一)凡我院教师担任主编并经一届以上学生使用的教材,均可申请参加优秀教材的评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教材奖的评选:一是已参评过的教材;二是选编或翻译的教材;三是未经校内使用而直接公开出版的教材。

(三)校优秀教材的评奖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校级优秀教材奖设一、二、三等奖,未公开出版的校内教材不能被评为一等奖。

(四)凡荣获校级优秀教材奖的编者,学校均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其奖励作为编者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申报省(部)级、国家级优秀教材奖,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教材一等奖中推荐。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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