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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实训管理机制

来源:实验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07 作者: 浏览次数:

一、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本中心的教学、科研及日常事务负全面责任。

(二)统筹安排中心的各项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抓好中心的各项安全工作。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控制关键要害部位,及时落实安全措施,整改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负责制定实训基地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管理和总结工作。

(四)负责起草基地相关文件、制度、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切实做好生产和实训的安全工作。

(五)根据课程标准安排,做好每学期的实训计划的审核,负责指导本中心人员完成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的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管理实训基地及其设备、设施、人员,为学生实训提供指导与服务。

(七)负责本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认真抓好本中心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负责组织制定本中心人员的培养规划,组织安排指导教师的业务提高与培训工作。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做好考核工作。

(九)做好安全实训、文明实训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各实训室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好生产实习教学和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十)协助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及各种考证工作。

(十一)负责安排接待经批准的来访、参观学习等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和中心内各项任务的要求。

(二)负责制订教学计划,实训教学的组织和实施,实训经费的预算,实训过程的监督检查,教学设备使用和日常保养情况监督检查。

(三)负责与教务科、教研室的沟通。

(四)搞好本中心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管理队伍,并负责制订教师的业务提高规划。

(五)制定和完善实践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

(六)完成实习教学资料归档工作,完成实习教学、师资等信息的记录、统计、分析工作,为领导提供数据,及时上报。

(七)组织教学建设、教学质量调查和评估工作。

(八)对中心实训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学生签订好安全协议,对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九)负责学生的技能鉴定的组织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三、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二)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没有参加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得进行实习。遵守操作规程,不出事故,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学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对不服从教育者应暂时停止其实训,并上报给相关负责人。

(三)负责授课班级学生实训指导工作,负责对实训学生操做技能进行全面考核。

(四)指导教师负责在实训前提前检查实训用具、材料。

(五)了解设备工作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六)严格按教学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减少消耗,提高教学质量、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七)做好设备、消耗申请,提前七个工作日填写《实训教室使用申请表》(附件1)、《固定物资使用申请单》(附件2)及《一次性耗材使用申请单》(附件3)交物资管理员。如未交申请,将不予安排实训课。

(八)工作结束时,指导教师要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损坏及时上报处理。搞好清洁卫生和设备擦拭保养,并负责门、窗、水、电、火方面的安全工作。

(九)实训指导教师在实训课上课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十)实训指导教师切实做好所负责实训室,设备、模型的保养、检查、保修等日常工作。

(十一)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有问必答。

(十二)按学校的教学要求做好各种教学文件(如:教案、教师日志、设备使用记录等)的编写(填写)和保存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实训物资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物资申请、购买、验收、保管与发放工作。

(二)负责和总务科老师对接物资出库、入库工作。

(三)严格履行物资验收入库手续,拒绝入库数量、质量、票据与申请不相符的物资。

(四)负责根据“申请单”出库物资。

(五)负责物资分类别、性能摆放,保证库房整洁。

(六)做好库房的防水、防盗、防潮工作,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障库房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七)掌握材料、设备的主要性能,妥善保管库存物资。

(八)针对各年级选拔物资管理员进行培训。

(九)授课前,应提前一周指导各班物资管理员对每间教室的一次性及固定物资、模型进行摆放及检查。

(十)每日08:30、12:00、15:20巡查每间教室(节假日除外),物资和模型摆放、损坏及缺少的情况,及时补充或更换,避免引起教学事故。

(十一)负责发放及补充各年级、各专业学生及老师上课所需的一次性物资。

(十二)负责所有比赛(护理职业院校技能比赛、护士岗位技能比赛、康复专业技能比赛、教师国赛)等的一次性物资供应、固定物资发放,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十三)做到物资合理库存,避免物资积压式供应短缺,影响教学进程。

(十四)负责准备上课老师备课及考核所需物资。

(十五)负责准备参加所有比赛的老师、学生练习时所需物资。

(十六)按时清仓盘点并每年做好交接班工作。

(十七)整理所有物资纸质版资料存档。

四、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实训室由专人负责,定时进行安全检查。

(二)学生进入实训室必须着护士服、白鞋,并按要求携带用物。

(三)学生要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财物,自觉遵守实训室规章制度,注意实训室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实训。

(四)实训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养成文明作风。

(五)实训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训,马上向教师或实训室负责人报告,待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实训。

(六)实训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将实训用的教具、物品、器材等整理、归回原位,杜绝浪费现象发生。

(七)实训结束后填写实训室使用登记,并进行实训场地的清洁卫生。

(八)实训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学生借用实训物品必须有实训指导教师签字同意。

(九)实训物品借出及收回时,须双方当面核查,如有损坏和缺少情况,应及时追查责任,借用方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十)离开实训室前务必仔细检查,关闭门窗水电,保证安全;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

五、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在实训中心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措施。实训中心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训中心每学期应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落实实训中心各分室的安全责任人和安全执行人。

3.实训中心主任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科指导下,根据实训中心安全状况督促检查实训中心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负责人员要定期对实训中心的电源、水源等涉及安全的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隐患要及时整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实训中心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5.实训中心应定期对进入实训中心工作学习的学生、教师及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促进安全管理深入人心。

6.进入实训中心的师生必须严格遵守本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二)用电安全条款

1.实训中心用电严禁超负荷运行,不得乱接电线。

2.实训中心供电系统仅供教学科研和开放练习使用,不得外接其他无关的私人设备或物品。

3.实训中心室内照明器具和仪器设备要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实训中心大型仪器设备不使用时须保持断电状态。

5.实训中心应对进入实训室工作或学习的学生、老师、进修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用水教育,把安全用电用水制度落到实处。

(三)预防火灾

1.实训中心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2.实训中心要按照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置于便于取用的地方。

3.帮助教师和学生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并教会其使用。

4.易燃易爆物品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四)人身和财产安全

1.实训中心钥匙由实训中心管理人员专人保管,学校办公室备用一套钥匙,不得随意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借用钥匙,需向实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分管校长长审批后,方可借出,并在钥匙借用归还记录本上记录。

2.建立钥匙借用和归还等级制度,在钥匙管理登记本上及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安全。

3.如发生设备损坏、财务被盗、实训事故等情况,发现人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4.实训中心内严禁存放个人钱物和其他非教学和科研工作用物。

5.实训任课教师授课结束后要监督学生切断电源,锁闭门窗,协助实训中心管理人员维护实训中心水电、门窗安全和清洁卫生。

6.在财务管理方面做好入库核对、借用和归还登记工作,实训中心物品外借归还后要及时检查,确保物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其他部门借用实训设备、物品需提交书面申请,交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借出,并做好记录。

(五)危险物品管理

1.实训任课教师和实训中心工作人员需指导学生按照“医疗垃圾方法”对实训操作练习后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毁型和分类收集放置。

医疗垃圾的分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

2.各类医疗废物包装袋均为黄色,分别加注“感染性垃圾”、“损伤性垃圾”的字样,针头放入防穿刺锐器盒内收集,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垃圾”,医疗废物应当按分类使用相应的医疗废物包装袋进行收集,在包装袋或容器封口后在每个包装袋及容器上填写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垃圾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3.感染性废物的处理: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

(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的外包装未接触病人不归入医疗废物,使用黑色生活垃圾袋收集送生活垃圾场处理。

(2)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先取下针头部分,并将输液器两刀三段、注射器毁型后放入感染性垃圾袋中。

(3)取下的针头部分放入防穿刺利器盒内收集。

(2)、(3)收集后暂时妥善放置于实训中心处置间,该操作结束后由实训中心医疗垃圾处理教室收集统一运往省医处理。

4.被模拟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纱布、其他各种敷料、废弃的被服、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除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外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等使用后必须使用“感染性垃圾”医用黄色垃圾袋进行收集运送到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交由实训中心医疗垃圾处理教室收集统一运往省医处理。

(六)安全教育工作

1.必须对新上岗人员和初次实训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对进入实训中心进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措施的教育,安全政策的宣传,安全案例的警示,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的主动性。

六、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对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尽可能地避免损失和伤害,特制订本方案。

(一)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实训室安全事故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工,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实训室工作人员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每次在实训室开放使用前要检查电路、电器、水路、煤气、多媒体设备等各类硬件设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每天下班应关闭所有的水、电、气开关,确保实训室安全;

3.学校分管领导督促实训室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经常性地随检工作。对实训室工作人员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

4.实训室中各类实训器材、化学药品等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任何人不准违反规定私自借用任何物品。实训室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实训器材、化学药品的安全情况,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毒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平时要经常检查有毒物品保管柜的安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相应负责人;

5.学校通过教师学习、教研活动等途径,教育本部门的教师必须在课堂教学中教会学生如何正确使用实训设备。在进实训室上课前,必须上好实训预备课。向学生认真讲解如何正确使用实训器材时,教会学生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如何自我保护、如何相互救援、如何安全撤离实训室;

6.实训室中常备有效灭火器,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

(二)现场触电应急处理办法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

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 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

(三)化学危险品引发的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1.化学强腐蚀烫、烧伤(如浓硫酸)事故发生时,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适合于消除这类化学药品的溶剂、溶液仔细洗涤烫、烧伤面保持创伤面的洁净。对眼部烫、烧伤,应用纯净水洗涤眼睛(不得用水直接冲洗)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医务室电话。初步处理后应及时将伤者送医院治疗,保护好现场;

2.化学药品(气、液、固体)引发的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处,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帮助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等待医务人员治疗。同时通过排风、用水稀释等手段减轻或消除环境中有毒物质的浓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保护好现场;

3.化学危险气体爆炸事故发生后,应马上切断现场的电源、关闭阀门,根据实训室疏散方法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并将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转移,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和保卫科电话。若系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化学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用水灭火,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四)电器、电路突发的火险应急处理办法

1.正常教学工作时间内突发电器、电路火险,现场工作人员(含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在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19和保卫科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按消防安全通道路线紧急有序地疏散现场师生员工,并用适当的灭火装置灭火,同时保护好火险现场,以便查清火险事故原因;

2.下班或节假日内突发的电器、电路火险,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在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19和保卫科值班电话,保护好火险现场,并正确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3.火险发生后对受火灾威胁的各种仪器设备物资,应根据现场情况疏散、抢救和保护好贵重精密仪器,尽量避免或减少学校资产损失,并于事后做好登记并报后勤资产处。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的物资,应派专人看护以免遗失,防止发生更大的危险。

(五)实训材料等被盗、失窃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

一般实训材料被盗后,应立即向校保卫科报告,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六)突发性不可抗拒灾难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

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教职工和学生,确保全体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七、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加强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与基本技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和科学研究规划的要求,以及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等情况,建设实训室的规划应有重点、有步骤地分年度进行建设。

(三)实训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之一,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仪器设备教育,尤其对学生,每门课程的头一次实训都应宣讲使用仪器设备的要求及损坏赔偿制度等。树立高度责任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发扬改革创业的传统,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各专业部、教师自制教具和创新教学实训设备。

(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确定实训室的领导体制;全校的教学实训仪器设备由实训中心协调管理。

(六)学校实训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对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 使用、保管、借用、维护、检修等工作都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办事。

(七)实训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实训等基本技能和科学严谨作风的训练,严格要求学生服从实训、实习指导人员的指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学习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基本操作技术。

第二章 仪器设备购置、验收、建帐制度

(八)实训室物品购置,应由实训室管理员依据教学计划和库存情况提出购置计划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查报分管校长和校长批准后实施。

(九)实训仪器设备由实训室按审批的购置计划在充分了解有关仪器设备市场和技术信息前提下,按照学校的采购规定,组织专人配合采购。耗材及零星物品的采购需进行询价、比价后进行。

(十)对购进的仪器设备,要严格验收,保证仪器设备的质量。对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登记建帐,验收不合格的,应按法定程序退换或索赔,所购物品进货后,未验收、不合格收货或积压二年未用,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购置物品的发票应有经手人、验收人(负责该类仪器设备的负责人和专业对口技术人员),有关领导人签字方可报帐。

(十二)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应由实训员登记保管,需要时可借阅。

(十三)教师、实训人员自制标本、模型、挂图和自制或改装的仪器设备、教具,要及时入帐。

第三章 实训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维修制度

(十四)实训室的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训员及兼管,全面负责本室的各项工作。

(十五)实训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应看懂并理解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或经过必要的培训,在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原理和操作技术后,方可按要求开启使用。

(十六)实训室要建立健全仪器设备使用的登记、验收制度,无论是教师和学生使用时都要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用后要经保管人员验收、签字。在使用前后或过程中发现损坏或故障情况,要及时查清原因,按照实训设备损坏或维修、购置制度处理。

(十七)仪器设备陈列要整齐,布置要合理,便于使用和保管。注意避光、防潮、防尘、防热、防腐蚀等。使用时小心谨慎,不允许超时,过载使用。

(十八)保管人员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要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定期保养。认真进行仪器设备的维护工作。

(十九)质保内及质保外设备的维修由本实训实管理人员及时联系质保单位进行维修。

(二十)在维修工作中,需购进维修工具或材料,按设备材料的购进程序、购进材料后行维修。

(二十一)精密及贵重的仪器设备要制定使用操作规程,无论教师或学生在使用前要认真学习掌握,使用时要认真检查,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切实保证人身和实训仪器设备的安全。

(二十二)实训室的一切物资,都要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每年年末,各实训室都要进行一次财产清查。

(二十三)各实训室管理人员要认真、仔细地保养和简单维护所管理的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测、定期保养,切实保证仪器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对于损坏、不能维修的设备要登记、上报主管领导,经主管校长审批,校长批准同意后可委托其它单位维修或报废。

(二十四)对于实训室的仪器设备符合报废条件,由实训管理员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单》,经学校和有关技术人员鉴定认可,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仪器设备连同随带的技术资料一并上交实训中心统一处理,收回的残值应交学校财务科入帐。

第四章 实训室低值品、易耗品和消耗品的管理制度

(二十五)低值品系使用期在一年以上,价值低于固定资产,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易耗品系指玻璃器皿、元件、零件等容易消耗或损坏的物品;消耗品系指实训材料、燃料、试剂第一次使用后即不能复原的物资。

(二十六)对于低值品、易耗品和消耗品,要本着“合理储存、防止积压”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其年需求计划由各实训室申报,主管领导汇总,主管校长审批,校长批准同意,然后由实训中心组织一次或分期分批采购。

(二十七)低值品、易耗品和消耗品采购到货后要及时办理验收、记帐、入库手续。需用时,要按照先入先用的原则有计划取用,并办理出库登记和记帐手续。低值品、易耗品和消耗品各实训室要一学期进行一次清算。

(二十八)各实训室对于购置和自制标本、模型、图表、幻灯片、录音带等要登记造册,要妥善保管;要建立借用、归还制度,防止自然损坏、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现象发生。

第五章 实训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二十九)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实训管理员要及时登记与处理,否则影响教学进度要追究实训管理员的责任。财产清查时由实训管理员承担责任。

(三十)赔偿原则与界限

1.设备器材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凡由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损失,一律按规定赔偿。

(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进行工作。

(2)不遵守规章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拆、改仪器设备。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和了解仪器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地动用仪器设备造成损失。

(4)实训管理员、实训指导教师(科任教师)工作失职,玩忽职守,粗心大意,操作不慎,保管不善,铺张浪费等。

(5)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

(6)设备仪器损坏丢失后,严重影响教学进程或当事人态度不好,有意隐瞒、推卸责任,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外,应加重处罚,并给予学生必要的纪律处分。实训管理员、实训指导教师期末考核不予考核。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所在实训室负责人和教务处验证认可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可予免赔。

(1)仪器设备因质量低或使用年限超过耐用期,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损坏和合理的自然耗损。

(2)由于实训本身的特殊性,致使操作复杂,容易耗损,确实难以避免的。

(3)由于其他预料不到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

3.属于下列情况可酌情减免赔偿。

(1)能按照指导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够熟练造成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主动如实报告,认识态度好。

(3)因工作性质,经常接触易碎、易损的低值易耗品,造成损失情况不严重的。

(三十一)赔偿依据及数额比例。

1.对单价500 元以下、使用期一年以下的仪器损坏丢失要原价赔偿;

2.对单价1000元以上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计价应按下列处理:

(1)被损坏的仪器设备经修复后,不降低原有的使用性能指标,以修理费(校外修理应含运杂费)为依据赔偿。

(2)仪器设备损坏后,虽经修复,但性能指标有较大下降,应重新估价,以损失价值加修理费为依据赔偿。

(3)仪器设备丢失或损坏后无法修复者,按其新旧程度合理折价作为赔偿依据。

(4)赔偿数额比例,按仪器设备修复或损坏后的损失费的5-100%赔偿。

(三十二)处理办法及审批程序

1.仪器设备发生损坏和丢失后,实训员应按照学校相关制度,由实训管理员提出意见,主管领导核实,低值品和易耗品报实训中心审

批,固定资产报学校领导审批。

2.学生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凭被审批的报告单由班主任催促学生交纳赔偿费。实训管理员、实训指导教师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凭被审批的报告单赔偿,赔偿费由财务科统一核收。

3.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如系破坏性、被盗、火灾等事故,应保护现场,由校保卫部门参加,组织有关人员严格审查,列入专案处理。

4.在实训过程中,学生故意损坏工具、设备。情节严重,对班级实训组织管理者及指导教师,按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八、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实训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规范实训教学,维持正常的实训秩序,明确任课教师与实训室管理员的职责分工,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保证实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实训教学由实训中心统一管理,组织实施。

(三)本管理办法也适用于校内外职业技能的短期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实操培训。

第二章 实训计划

(四)所有实训教学都须制定教学计划,教研室、教务科、实训中心审批后执行。

(五)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各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和实训室的具体条件,拟定本课程本学期将开设的实训教学计划。

(六)教研室在本学期开学后二周内,把本学期开设课程的实训教学计划报教务科、实训中心审批实施。

(七)各实训室根据任课教师所制定的实训教学计划以及实训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所需仪器设备和易耗品申购计划。

(八)各任课教师按学期实训教学计划,每次做实训时,提前七个工作日填写《实训教室使用申请表》(附件1)、《固定物资使用申请单》(附件2)及《一次性耗材使用申请单》(附件3)交物资管理员。如未交申请,将不予安排实训课。

(九)学期实训教学计划表经审批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若有特殊情况,需由任课教师提出调整申请,经实训中心同意后方能实施。

第三章 实训准备

(十)所有的实训项目都须有指导书。实训指导书应包括实训目的与要求,仪器设备与材料,实训内容与方法等。

(十一)任课教师要写好每次实训课的教案,授课前提前备课并考核,在每次实训前通知学生做预习。

(十二)实训管理员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 实训过程

(十三)任课教师是整个实训教学过程的主持者。实训开始前,任课教师和实训管理员要检查学生的预训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操作规程以及应急措施,并做好“实训日志”的记录工作。

(十四)实训开始时,任课教师或实训管理员要讲解实训的目的、要求、内容与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实训过程中,任课教师要做好指导工作,检查学生操作情况,引导学生采取正确的实训方法,分析出现的各种现象,得出正确的结果并做好实训记录。并根据学生的出勤、操作情况做好学生的实训成绩记录。

(十五)实训管理员要协助做好实训的辅导工作,纠正学生错误操作,帮助排除仪器故障。

第五章 实训结束

(十六)实训结束时,实训管理员要检查仪器设备的情况,组织学生搞好卫生以及仪器设备的整理工作;发现有仪器设备损坏时要做好记录,并上报实训中心,若是由于学生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要敦促其办理有关赔偿事宜。

(十七)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实训报告,评定其成绩。实训成绩由任课教师组织评定。本学期结束时将实训报告、实训成绩记录表送实训处存档。

第六章 附 则

(十八)任课教师与实训管理员要按实训课程表安排准时上课,不迟到、早退、中途离开,如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因不在场而出现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十九)实训中心要对实训教学进行监管,检查实训教学质量,并做好有关记录,并对任课教师与实训管理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九、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实训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一)实训项目管理是规范实践性教学环节,保证实训教学落实的基本条件,并具有巩固现有实训项目成果,推进实训项目革新,促进创立新实训项目的功能。

(二)实训项目是指在校内实训室开设的、具有培养学生某一单项专业技能的项目;实训项目是指在校内实训基地开设的、对学生进行本专业的各个方面职业技能的实践训练,使学生能够掌握本专业相关岗位群对各种职业技能的最基本要求的项目。本规定管理的实训项目适用于校内实训教学和校内实训基地的实训教学。

第二章 实训项目管理原则

(三)学校各教学单位开出的所有教学实训项目逐渐统一实行项目管理。

(四)列入项目管理的实训项目应为课程标准所规定,有实训指导书或实训教材,按现有条件能够开出实训项目。

(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中心,鼓励新开及更新实训项目;鼓励开发综合性、设计性及开放性实训项目。

第三章 实训项目管理实施

(六)由课程标准确定的实训项目,未经批准,实施中不得随意变动。随着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的发展,确需变动或更新实训项目时,必须由专业部提出申请及论证报告,由教务科组织论证审核,主管校长批准,方可纳入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并重新填写实训教学计划 ,报教务科审核批准。

(七)实训教学计划是科学规范管理实训项目的标准和依据,每个实训项目均应填写内容齐全的实训教学计划,计划中要特别注意填写实训所用仪器设备和本实训项目每组所用的易耗品、材料以确保实训不误供应。

(八)实训教学计划由实训项目指导教师填写,填写时指导教师、实训室管理人员应进行沟通,专业部主任和主管实践教学的负责人要认真审核,以保证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可靠性。实训教学计划存实训管理员处,期末汇总交教务科。

(九)教务科依据实训教学计划表、实训中心课程表组织教学检查和日常管理。

(十)实训项目的指导教师和实训室应按照实训教学计划表和实训室课表执行实训项目教学,实训教学调、停课要严格遵守教务科相关规定,实训项目的教学应有实训运行记录。对新开的实训项目要求指导教师试做,对首次上岗指导实训的教师要求试讲,教务科将对指导教师试讲、试做记录存档。

(十一)每学期末,实训中心要填写实训开出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科(同时报电子稿),一份由实训中心归档保管。

(十二)每学年末,由教务科组织对各实训室进行实践教学情况评估,定量地反映出实训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实训人员、实训设备的负荷情况,作为今后实训室建设的依据。

第四章 实训项目考核方式

(十三)实训项目的考核,包括应知(理论笔试)及实训项目报告,占40%;应会(操作水平),占50%;出勤率,占10%。考核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评定。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训项目任务,达到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在考核时成绩为90分及以上。实训态度端正,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训项目任务,达到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在考核时成绩为80~89分。实训态度端正,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到实训项目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在考核时成绩为70~79分。实训态度比较端正,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训态度比较端正,完成了实训项目的主要任务,达到了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在考核时成绩为60~69分。实训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实训项目成绩均为不及格。

1.未达到实训项目计划规定的基本要求,实训项目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2.未参加实训的时间超过全部实训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

3.实训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经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

4.实训结束后,不按指导老师要求上交实训作业

(十四)实训不及格者,应补足实训时间或重新实训。违纪者补实训期间的费用,一律由学生个人自理。未补实训或补实训后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实训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规定

(一)实践教学包括单独设立的实训课程(实训项目)和课程内设置的实训两种基本形式,以下简称“实训课程”和“课程实训”。

(二)实训课程和课程实训规定的实训项目数(学时数),学生应在安排的时间内全部完成,凡缺做三分之一实训项目者,不得参加本课程考核。

(三)实训课程的考查、考核办法:

1.实训课程为考查课,考查办法由各专业组(部)研究制定,报教务处。

2.实训课程的考核内容包括实训理论和实训操作两部分,应以实训操作部分为主。

3.课程成绩评定由考核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确定,应以平时成绩为主。

4.实训课程成绩及格者取得相应成绩(学分),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四)课程实训是课程教学内容的组成部分,课程实训成绩应纳入课程考核总成绩。

1.课程实训不采用单独考核形式,其成绩由各个实训项目的成绩综合而定。

2.课程实训的成绩计算比例如下:

平时实训考核(60%)

(1)出勤情况(10分) 按时进入实训室进行操作,未到实训室操作的以下所有考核项目不记入考核,均为0分。

(2)实训预习(10分)实训过程中老师抽查、提问 ,对实训目的、实训原理的掌握度;了解实训方法和内容。

(3)实训操作(50分) 实训操作过程是能真实的反映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掌握程度。实训操作考核三个方面:仪器设备使用的熟练度、操作过程的规范度、测试数据的准确度。

(4)实训报告(30分) 按时完成实训报告,报告上实训目的、原理明确,实训步骤清楚,实训记录数据准确、图表清晰,有一定的实训分析总结。

期末实训技能测试 (40%)

在完成规定实训教学任务的基础上,期末组织实训基本技能测试,由任课教师指定考试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训操作和实训报告,由监考教师根据实训操作和实训报告评分。

学生实训综合成绩=平时实训成绩×60%+期末测试成绩×40%

3.有关旷课和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处理规定:

(1)凡平时无故旷课两次以上(含两次)而未做实训的,或三次平时考核在60分以下的,本门实训不及格。

(2)凡实训期末考试未参加的,本门课程实训考试成绩为不及格,需要补考。

(五)各实训项目的评分主要依据学生实训前的预习、实训过程中的操作、实训报告和实训数据处理的能力并结合其实训态度和遵守实训室规章制度情况进行评定。

(六)实训报告由实训指导教师(任课教师)认真批改、签名、评分登记,并提交给教务科。

十一、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学生实训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时上实训课,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能进实训室,该次实训由本人申请,经实训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时间补做。一学期累计三次未做实训者不能参加该课考试。

(二)实训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训操作的目的、步骤,初步了解实训所用物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准备不合要求者必须重新预习,否则不能参加实训。

(三)进实训室必须着装整齐,保持安静,不高声谈笑,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保持室内整洁。

(四)实训时,物品准备完毕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才能进行操作;实训中,必须按照操作要求反复训练,强化操作流程,掌握操作的技巧,熟悉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并积极地分析思考,有疑问及时向指导教师请教。

(五)实训中不准动用与本实训操作无关的其他物品,不得进入与实训操作无关的场所。

(六)要注意安全,遵守实训室有关操作规程,节约水、电、材料,遇到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指导教师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七)对实训室的所有物品必须爱护,如发现物品损坏,要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物品损坏的,要照章赔偿。

(八)学生实训操作结束后,由指导教师检查物品有无损坏等有关情况,清理桌面,整理好实训用物,并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后,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九)实训结束后,要认真按要求写出实训操作小结报告,认真分析操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法。

(十)学生要进入开放实训室做课余训练时,应事先和有关实训室联系,报告自己的实训目的、内容和所需的实训用物,经同意后,在实训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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