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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度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作者: 浏览次数:

 

 

 

 

 

黔教办职成〔2017〕265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度  

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我省职业教育已逐步进入内涵发展新阶段,加强职业院校科研工作,对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意义重大。经研究,省教育厅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资助职业院校开展科学研究。现将2018年度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项目设置  

科研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扶持重点、专家评议、择优资助、学校配套”的原则。为提升职业院校创新能力,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逐步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今年资助的科研项目共两类:  

(一)重点课题:针对我省职业教育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和阶段任务开展研究,预期成果能够解决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一些关键问题,本次拟立项10大重点课题研究。请从以下命题中选择(内容不能改变、命题名称可调整完善):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办好公平而有质量、人民满意的现代职业教育战略研究;  

2.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的贵州经验研究;  

3.现代职业教育管理制度建设与推进策略研究;  

4.适应贵州产业发展需求的职业院校专业体系建设研究;  

5.职业院校教师核心素养和能力建设研究;  

6.职业教育服务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策略研究;  

7.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开办策略研究;  

8.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研究;  

9.贵州职业教育改革30年(七五至十二五)反思性研究;  

10.中职专业发展模式改革研究;  

11.农村职业教育办学实践研究;  

12.基于“一带一路”视角下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研究;  

13.职业院校核心技能课程研究;  

14.其他有关贵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课题研究。  

(二)青年教师培育课题:资助40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课题名称由申报人自主选择,但必须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主题,鼓励青年教师立足本职岗位实现“微创新”。本次拟立项支持20个左右青年教师培育课题。  

研究成果需通过我厅结题验收,参与职教科研项目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各地、校要积极促进职业教育科研成果转化,推动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实践。  

二、申报要求  

(一)限额申报  

重点课题:每个市州限报2项,省直管县、高职学校和省属中职学校限报1项。青年教师培育课题:每个市州限报5项,高职学校限报2项,省直管县、省属中职限报1项。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必须符合《贵州省教育厅职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基础条件。  

2.申报单位必须在《项目申请书》的“学校意见”栏中承诺予以不低于1:1的配套资助经费,否则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市(州)、县属中职学校需经本市州教育局统一申报。  

4.申报重点课题,需经答辩程序,参加答辩申报人范围及答辩内容、时间等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贵州省教育厅职教科研项目申请书》,申请项目一览表各一份。市州属中职以市州教育局为单位申报,高职学校和省属中职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申报时,需经过学校审核同意,市州中职学校还需通过市州教育局审核择优推荐,请于于2017年12月15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发送指定邮箱(附件在贵州职业教育QQ群下载),相关纸质材料在立项后按通知补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华(联系电话:85280077,qq邮箱:903688917)  

       

附件:1.贵州省教育厅职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2.贵州省教育厅职教科研项目申请书  

3.贵州省教育厅职教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贵州省教育厅职业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1).doc  

        申请书.doc  

        申报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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